该产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进口经营权的企业为被保险人,补偿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内按照进口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项后,依据进口合同有权要求并且已经要求国外供应商退还该预付款项,但由于供应商所在国家(地区)发生政治风险或供应商发生商业风险导致其不能收回相应预付款项的直接损失。
承保风险 | 商业风险 | 国外供应商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 |
国外供应商拖欠; | ||
政治风险 | 国外供应商所在国家(地区)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国外供应商以进口合同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退还预付款; | |
国外供应商所在国家(地区)或退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 ||
国外供应商所在国家(地区)发生战争、内乱、叛乱、革命、暴动。 | ||
赔偿比例 | 最高赔偿比例为90%。 |